各离退休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根据校党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决定“七一”前夕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推荐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配离退休党总支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6名,其中5名为离退休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明显;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开展党的工作,紧密围绕深入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努力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成员公道正派、团结协作,关注民生,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支部在师生中威信高;切实开展党员廉洁自律教育,支部作用发挥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党性观念强,按照“四个工程”的标准,教工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学生党员在服务班级、服务同学中带头创先争优,工作有实绩,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并得到公认;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能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党性原则强,热爱党务工作,深入钻研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党务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取得显著成绩;立足本职工作,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业务熟练,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开展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按照“评选条件”,在本总支范围内,推荐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6名(其中1名为在职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限。各党支部要安排时间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本支部党员讨论推荐,行动不便的党员可电话征求其意见, 6月8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名单报离退休党总支,联系电话:82426874。
2、6月9日上午,召开离退休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根据各党支部的推荐情况,确定总支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名单。填写《推荐表》和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评选表彰工作要求
评选要发扬民主,广泛充分听取离退休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为完成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奋斗。
离退休党总支
2015年5月29日